7月9日上午, 我校在第四会议室召开了我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共26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王伟主持。
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王伟教授当选主任委员,刘兰明教授和冯海明教授当选副主任委员。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冯海明解读了新修订的《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相关内容对原有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介绍了校学术委员会的性质、组织原则、人员组成、职责和运行制度等,全体委员对《章程》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任凤国宣读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七部门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学术委员会主任王伟进行了总结讲话,对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
1.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活动的学术机构,是发挥教授治学的重要途径。
2.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王伟书记强调《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其职责和运行制度等内容,各职能部门要照章办事,正确处理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处理好办事习惯和尊重必要环节的关系,在高效、规范中做好工作。
3.学术委员应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学术委员在注重自身科研水平的提升的同时,要弘扬科学精神,做到科研育人;引导和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带头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的统一,尊重同行、尊重同事,共建学术自由共同体。
4.委员们要带头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实力的不断提升。
(文/图: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