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本届参评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材料的研究报告类成果;
(4)文学艺术类作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3日中午下班前,过时不交视为放弃。
2.根据教委指标分配,我校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为避免更多教师不必要的劳动,请申报教师将成果上报(附成果简介),暂不填写申请书,待经学校组织评审批准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3.联系电话:51513192 联系人:佘祥云